更新日期:2011/01/18 03:28 曾薏蘋/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曾薏蘋/台北報導】


因應高齡化社會,內政部決定放寬「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五層樓以下建築物增設昇降機將不計入建築面積等規定,將有助老舊建築物易於增設昇降設備,改善建築物機能。


營建署表示,依現行規定,六層以上建築應設置昇降機,以致既有五層以下已領有使用執照建築物大多無法增設昇降設備,因此檢討修正此類建築物增設昇降設備時,得放寬鄰棟間隔、前院、後院、開口距離,以及不計入建築面積、各層樓地板面積等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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