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廈門湖里興湖路象嶼花園發生了一起電梯事故,電梯瘋狂上躥,1歲寶寶摔死。事故再次引發人們對電梯安全的關注。  電梯控制系統錯亂怎麼辦?電梯墜梯時應注意些什麼?……本期,《產品質量檢測實驗室》走進省質監局特檢院,模擬電梯故障,並請該院副院長林堯分析原因和注意事項。  實驗的同時,林堯還透露《福建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此前從未有過,它對解決老舊電梯的安全隱患起到積極作用。  實驗1   電梯屏幕亂碼、按鍵不靈、溜梯時咋辦  模擬故障:當您乘坐電梯時,出現內召、外召不顯示,或者程序亂碼、按鍵沒反應、溜梯(電梯緩慢下墜)等,可用以下實驗檢驗原因。  實驗儀器:電梯綜合性能測試實驗室(含有控制系統、驅動系統、虛擬井道、變頻模擬載荷系統、軟件分析系統)。  實驗步驟:先將發生故障的電梯控制板拆下,放置到電梯綜合性能測試實驗室,將控制板連接到控制櫃,進行調試,電梯加載運行,再進行測試分析。  測試結果:  1.控制面板上原器件老化,出現程序錯亂現象;  2.平層感應器故障,出現溜梯等。  應急處理:電梯有可能上、下運行,這時乘客不要慌張,這是電梯在按照設定的指令自動尋址,一旦找到就會停止,電梯門開後,乘客應立即離開。  這些動作不能有:  1.呼叫電梯時,不要同一時間按上下方向的按鈕;  2.禁止拍打、敲擊或者用硬物觸打操作面板;  3.不要在轎廂內蹦跳;  4.不要擁擠進出轎廂;  5.不要長時間停留在轎廂出入口處;  6.禁止私自拆裝電梯轎廂內、層站外零部件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修理;  7.不要採用非正常手段開啟電梯層門或轎廂門;  8.不要乘坐超過額定載重量的電梯。  實驗2   電梯突然下墜時會卡在某一層  模擬故障:當您乘坐的電梯突然下墜時,可用以下實驗檢驗原因。  實驗儀器:限速器試驗台。  原因分析:電梯超速,就會啟用限速器、安全鉗動作。限速器電氣開關動作,制動器就會自動抱閘,機械動作,就會啟動安全鉗動作,安全鉗會卡死在導軌上,電梯停止。  若有發生墜梯,可攜帶該儀器到現場檢測限速器、安全鉗。若限速器2年內未檢測,或者限速器、安全鉗有改動過,也可用該儀器檢測。  電梯卡在層間時怎麼辦  1.不要驚慌,可以利用轎廂內設警報按鈕或電話呼救,按照規定,警鈴可通到值班室,24小時都有人值班,並要求維修人員在半個小時內到達現場;  2.轎廂和井道通風良好,空氣充足,電梯設有多項保證乘客安全措施,請耐心等待救援;  3.切勿試圖通過其他危險方式離開電梯,更不要強行打開電梯門。  實驗3   電梯門開關太快或關不了是啥原因  模擬故障:當您乘坐電梯時,發現電梯門關不了,或者開關門時間過快時,可用以下實驗檢驗原因。  實驗儀器:可分合電梯門系統。  實驗步驟:收集電梯門系統的故障內容,放在實驗儀器上,進行門系統故障模擬分析。  原因分析:門機控制系統參數設置不當、門受到異物卡阻等原因,可能導致開關門過快或緩慢。  一般來說,開門寬度用B表示,B≤800毫米的,中分自動門開關門時間不應大於3.2秒,旁開自動門開關門時間不應大於3.7秒;800<B≤1000毫米時,中分自動門開關門時間不應大於4秒,旁開自動門開關門時間不應大於4.3秒;1000<B≤1000毫米時,中分自動門開關門時間不應大於4.3秒,旁開自動門開關門時間不應大於4.9秒;1100<B≤1300毫米時,中分自動門開關門時間不應大於4.9秒,旁開自動門開關門時間不應大於5.9秒;一旦發生門故障,開關門時間可能被調節。  防止門系統破壞這些行為不能有  1.不要無故踢門,以免層門損壞;  2.不要試圖用手、腳或者拐杖、棍、棒等物品阻止轎廂門的關閉;  3.不要拔撬、倚靠層門打鬧;  4.應該快速出入電梯,不要與他人在電梯門口談話或者逗留。  政策解讀  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  要申請安全性能技術評估  未執行的最高處罰2萬元  8月1日,省政府公佈了《福建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調整電梯生產(含製造、安裝、改造、維修)、銷售、使用、日常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及其監督管理活動六個環節,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上述活動都應當遵守《辦法》 。  日常保養維修工作有了監督保障  “電梯使用年限達到15年時,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能技術評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提出繼續使用、維修、改造或者報廢的意見。”林堯表示,電梯使用年限達到15年時,電梯使用單位未委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能技術評估的,最高將被處以2萬元罰款。    此外,《辦法》還明確要求電梯使用單位委託取得維修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簽訂日常維護保養合同,並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實施監督和維保記錄須簽字確認。  電梯使用單位有了明確的界定  《辦法》在第十四條中對電梯使用單位進行了界定:  一是電梯安裝後,建設單位尚未移交給電梯產權所有者的,該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  二是委託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為電梯使用單位。  三是未委託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屬於單一產權所有者的,該產權所有者為電梯使用單位;屬於多個產權所有者的,應當協商明確其中一個產權所有者為電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責任人,其他產權所有者承擔連帶責任。  四是出租配有電梯的場所,租賃合同中應當約定電梯使用單位;未約定的,電梯產權所有者為電梯使用單位。  電梯維修、保養及檢測等費用支付途徑  在實際中,電梯更新、改造、重大維修以及日常維護保養、一般維修和檢驗檢測的費用難落實。因此,《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明確:電梯的更新、改造、重大維修費用依照有關規定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資金不足部分或者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電梯產權所有者籌集。  目前除電梯產權單位自行管理電梯以外,大多數住宅電梯的產權歸業主所有,而管理工作歸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繳納物業費用,該費用中已包含了物業服務企業對電梯的日常管理費用,因此,《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一般維修和檢驗檢測等費用由電梯使用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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