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本報和南京市質監局合作推出《電梯安全條例宣傳》欄目,報導了電梯安全歸誰管。一位讀者來電諮詢,“住的小區300多戶共用兩部電梯,上班高峰期常常要等待,電梯由於超負荷運轉,經常出現問題,那麼建築物電梯配置數量有沒有規定呢?”記者了解到,《南京電梯安全條例》規定,應合理配置電梯的數量和確定電梯應該承載人數。
  一些電梯“老弱病殘”
  怡景花園小區是1993年期間實施老城區改造工程而在市中心建立的第一個高樓居民住宅群,現有五棟26層高層住宅,共有900多戶居民,只有10部電梯,自1995年運行至今已達16年。由於老舊電梯長期超負荷使用,多數已不堪重負,成為狀況不斷、事故頻發的“老弱病殘”。
  記者從南京市質監局了解到,南京目前有31492部電梯,其中老舊電梯2982部,使用10年以上的住宅電梯有419部。在南京超過十年以上老舊高層住宅現行使用的電梯中,不少300戶左右人家樓層僅安裝2部電梯,電梯每天工作達20個小時以上,且人貨共載,電梯磨損大,等梯時間長,上下班高峰一般要等半個小時左右才能乘上電梯。
  一台電梯服務不超90戶
  為了防止電梯“過勞損”,《南京電梯安全條例》規定,電梯選型和數量配置應當與建築結構、使用需求相適應,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和標準,保障安全、急救、消防、無障礙通行的需要。建設項目的電梯設置不符合規劃要求的,規劃部門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多少戶配置一部電梯才合理?《南京電梯安全條例》強調要合理配置,符合相關標準,並未列出明確配置要求。記者就此詢問了南京市規劃局,該局相關人士解釋說,審查時會檢查電梯轎井門是否會對建築物造成影響等,如果之前建設時沒有電梯,後來提出要增設電梯,也需要向規劃部門申請,但電梯配置數量並不是規劃許可的審查內容。
  記者查閱建設部頒發的《住宅設計規範》規定:十二層及以上的高層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於兩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納擔架的電梯,該局相關人士對此做了解讀,一台電梯服務60-90戶是適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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