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也收電梯費?”近日,家住福山區北美楓情小區的居民對小區的電梯費提出了質疑。17日,記者從物價部門了解到,如果一樓不是起始層,需要繳納電梯費,每月每平方米0.3元。
“我們都沒怎麼坐過電梯,怎麼也跟著交錢?”對於高層住宅區一樓也要收取電梯費的問題,市民劉女士表示很不理解。17日上午,記者來到北海風情物業管理處,一位呂姓工作人員稱,因北美楓情小區一樓下還有兩層負層,樓梯需經過一層樓上下,因此收費。
高層住宅一樓到底該不該收費?對此市民有不同的看法。17日下午,記者隨機詢問了十幾位市民,“不坐就不用交錢”的說法佔了大多數,但也有部分居民稱,是否使用電梯無法有效監督,收費是正常的。
記者上網搜索,在一份煙價[2004]3號的文件中看到相關規定稱,高層住宅電梯運行費(含日常維護費、管理費),在保證電梯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3元收取。住宅樓的電梯起始層住戶,不承擔電梯運行費。
“起始層住戶不承擔電梯運行費是說,如果電梯的起始門和住宅門為同一層,一層住戶就不用承擔電梯費,否則就需要繳納相關電梯費用。”物價局一位工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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